山西临汾蓝宝煤业重大安全隐患、非法盗采、侵害国家利益,偷逃税款却无人监管

日期:05-05  点击:  属于:法治

—保护国家利益和国有资源,当地部分监管部门为何不作为

     核心导读:2024年1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弟774号。《煤矿安全生产条例》通过常务会议自2015年5月1日开始施行......

     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八监察厅,对于全国各地督办案件中,对于矿山违法行为,非法采矿问题,加大打击追责力度;依据《非法采矿类监,察公益诉讼办案指引(试行)》,此外,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国家资源管理局,国家应急管理局,,为了国家的利益对资源保护,税收保护,工人生产安全保护,同时提升到重点工作任务中来。这些权威部门的工作举措,为的就是依法管理地方煤业,矿山经营者必须依法运营,维护国家利益和生产劳动者的安全与社会的和谐稳定。从重从快查处打击(违法开采的黑心煤业管理行为和控制人的非法行为)而所有这一切,顺应了国家和人民的迫切需要……

       本网多次收到知情人李博举报反应,他掌握山西蓝宝煤业实际控制人孟建军及其团伙成员,大量非法盗采、偷逃税款等问题。现将举报问题公布如下:

     被举报人:孟建军

     地址:霍州市矿务局团柏煤矿家属院 

     被举报人孟建军组织以孟建国(孟建军哥哥)、孟惠彬(孟建军侄儿)、何维(孟建军表弟)、崔军(孟建军表弟)等团伙成员,长期盘踞在临汾地区非法经营、非法开采,偷逃国家税收等涉嫌多起违法犯罪行为。实际控股人孟建军通过中控国华建设(北京)有限公司、山西鸿熙矿业科技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北京斗升晋黔科技有限公司、贵州斗升晋黔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中控国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等相关公司,实际控制了山西临汾蓝宝煤业有限公司,上述公司经股权穿透后,实际控制人均为孟建军。孟建军以临汾蓝宝煤业为依托,直至今日仍未收敛,继续称霸一方,大肆非法敛财,具体举报事项如下:

      一、长期非法采矿、盗采

     山西临汾蓝宝煤业有限公司于2016年9月成立,位于山西省临汾市尧都区河底乡三交村。在2017年开始投入基建——2020年10月正式验收生产的三年期间,就在未取得采矿许可证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前提下,非法盗采大量煤炭。

     临汾蓝宝煤业孟建军多年来视国家法律法规于不顾,长期实施“无证开采、超产能生产、非法盗采、强迫危险作业、偷税漏税、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强迫拆迁、破坏生态环境”等违法犯罪行为,根据举报人掌握的原始单据推算,仅在2020年至2023年期间,孟建军盗采黑煤总量可达1000万吨。销售总额约为人民币100亿元,在当地造成了恶劣影响。

     1、超出采矿权范围,盗采煤炭资源

      目前,临汾蓝宝煤业共有8掘(掘进工作面)3采(采煤工作面),法定日产煤不得超过1818吨。而实际日产煤量最高可达到22000吨。其中202正负掘进工作面为迎检工作面,201正在进行同步安装。

      从最新的井上井下对照图来看,已越界巷道3200米,越界布置有4个工作面:302,307,308,309。不包括已采的304、305工作面。307工作面走向长2218米,面长250米每天推进平均5.6米,目前出采面单日产煤量1.4万吨,不包括308切巷及309掘进产量。蓝宝分二采区和三采区,黑面明面两大版块、2套人员管理。此举造成大量国有资源被盗,大量国有资产流失。

       2、安全生产监管缺位、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1)、煤矿传输皮带安全隐患

     煤矿皮带作为煤炭运输的重要设备,其安全运行直接关系到整个矿区的生产和人员安全。蓝宝煤业采掘工作面大巷设计使用宽度800mm的传输皮带,实际使用1200mm的传输皮带,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2)、煤矿火工品安全隐患

     临汾蓝宝煤业火工品实际使用地点与申报地点不符,火工品违规主要用于隐蔽工作面,违反相关法规要求,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2023年,国务院安委会在山西组织了安全生产督导工作,因群众举报,临汾蓝宝煤业及孟建军因瞒报8起工亡事故被立案调查,孟建军被取保候审,在取保候审期间经常性的参加各种政府招商活动及会务,孟建军官方头衔为临汾北京商会会长,非常善于利用地方各级官员为其站台造势,以此逃避法律责任。

      孟建军的案件经公安局侦办后被移送至临汾乡宁县检察院,2024年12月份,乡宁县检察院对孟建军做出了不予起诉的处理,在如此草菅人命、在当地引起滔天巨浪的重大案件中竟能如此轻描淡写、全身而退,不得不佩服孟建军在临汾地区的活动能力!

      二、涉嫌偷税漏税罪

     山西临汾蓝宝煤业有限公司矿井设计年生产能力为60万吨,而孟建军巅峰时期年生产超500万吨。截至2023年底据不完全统计共非法开采、盗采销售原煤逾1000万吨、价值近100亿人民币。临汾蓝宝煤业有两套账目,其中超红线外生产、盗采的原煤采用不入公司帐、不开发票、多个私人账户收取煤款的方式进行偷逃税款,同时利用关联公司及洗煤厂对下游购买煤炭企业虚开增值税票。,举报人通过筛查整理临汾蓝宝煤业的原始单据,发现孟建军通过李鹏、李冉冉、孟惠彬等十几个私人账号收受煤款,再统一汇集至孟建军本人的私人账号,举报人现已掌握部分账号。原始销售单据正在逐步整理中。

      三、涉嫌行贿罪

     孟建军在组织临汾蓝宝煤业生产经营的过程中,对所有的行业管理部门相关人员均施以巨额行贿……尧都区区长任俊杰、还有其他主要主要部门的贪腐人员。另外尧都区枕头乡原派出所所长薛宏等已经被纪委监委调查,更多的涉案官员将一一浮出水面。

      四、破坏当地生态环境、制造生态灾难、暴力拆迁

      自2019年至今蓝宝煤业未经环保审批和村民同意,私自将七佰余万方矸石倒在二角村上游西沟河道内,导致近百亩森林及生态植被遭受灭顶之灾,大面积堵塞天然河道、极易形成堰塞湖,突发大型泥石流严重影响下游村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由于矸石大量露天堆放自燃后散发硫化物等有毒气体,污染空气和水源,严重影响村民的身心健康,导致周围经济树木枯死,庄稼减产,大量矸石堵塞河道河水渗透到村子后山使地质岩层遭到破坏,加上蓝宝煤业近几年盗采,使村子下面成了采空区,导致后山出现裂缝,村民的房屋出现不同程度地损坏,随后孟建军强制附近村民搬迁,共120户,拆迁赔偿款严重低于市场价格。临汾蓝宝煤矿还将大量的矸石堆在农田上,严重破坏农田,使农田无法得到复耕。村民们曾多次阻拦,多次找村委会和矿方都没得到解决。当时翟茂生任支部书记,池平锁任副书记兼村民一组组长。岳换林任村主任,张海兵、刘左辉任二组组长。根据国家矿山安全法、生态环境法规定,谁开采谁负责,谁破坏谁治理。孟建军罔顾法规,置百姓生命财产安全利益于不顾,盗采造成采空区,肆意排放矿山垃圾,勾结村霸及黑恶势力人为制造生态灾难,严重破坏村民生存环境。广大村民迫于孟建军团伙的淫威,敢怒不敢言,少部分村民上访一直未得到有效回应。

     五、隐瞒掩饰犯罪所得,涉嫌洗钱罪

     在积累了大量犯罪收入后,孟建军通过关联公司将数十亿犯罪所得通过投资酒店、购买实业等方式进行洗白,同时通过移民公司地下钱庄等将大量资金转移至境外中东地区,据知情人透露,该笔转移金额总计约人民币13亿元。

     六、举报后各部门的反应

     2025年4月,举报人在多个平台对山西临汾蓝宝煤业有限公司的“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非法采矿、偷税漏税、盗采、破坏生态环境、行贿”等违法行为进行了举报,2025年4月16日,举报人收到了临汾市尧都区应急局工作人员的电话,举报人于2025年4月18日抵达尧都区应急局并当面提交了补充证据等资料。由于盗采工作面307已经造成了李子坪原子沟路面塌陷、山体滑坡、电力设施被毁,举报人要求应急局立即查封煤矿并做重大安全隐患排查,举报人表示可以亲自去现场指认隐蔽工作面入口,尧都区应急局工作人员对举报人的要求不做回应,反复强调停矿需要一定的时间,关于盗采问题应归自然资源局管辖,但时至今日,临汾自然资源局仍未与举报人取得联系。

      2025年4月19日,举报人收到临汾市国税稽查局工作人员电话,临汾市国税稽查局对此事高度重视,已经正式立案,举报人已经按要求将相关证据寄出。

 

     六、举报人在指认违法现场时的遭遇

     2025年4月22日,举报人与临汾市生态环境局调查人员约定于当天下午三点在临汾市李子坪村口见面,由举报人现场指认违法发生地。在抵达现场后,遭遇蓝宝矿保安队长梁鹰阻挠不许进入。在举报人与临汾市生态环境局5名工作人员下山途中遭遇围堵,并被20多名人员非法扣留,不允许我们下山,声称已经报案,等候民警到来。生态环境局的调查人员出示了工作证并表明了来意,对方不予理睬。举报人向对方表示报案可以一同去公安机关,为什么堵路?为什么要将我们扣留?对方不予理睬。稍后临汾蓝宝煤业副总任海宏授意蓝宝矿盗采工作面材料员杨洋、蓝宝矿保安队长梁鹰对举报人进行攻击并抢夺手机,杨洋捡起石块欲对举报人进行攻击,梁鹰则在此时把举报人手机抢走后逃窜。举报人在16.53分报警,在原地又等候了40分钟左右民警赶至现场并将举报人一行人带至枕头乡派出所,在20.30分左右将举报人手机归还,举报人与生态环境局调查人员在做完笔录后自行离开派出所,对于手机如何被追回、蓝宝矿方20几人如何处理举报人不得而知。

 

       多年来孟建军及其团伙横行乡里,鱼肉百姓。其骨干成员分工明确,组织严密。临汾蓝宝煤业一直存在强迫危险作业、非法采矿、盗采、偷税漏税、行贿、洗钱等涉嫌违法犯罪的事实,以孟建军为首的犯罪团伙罔顾矿工生命安全,草菅人命,以煤养黑,在获取巨额非法收益后同时发展了多个保护伞为其保驾护航。多家媒体包括官媒《国际商报》,百度百家,网易新闻等在不同平台对该企业的曝光及举报从未停止,但孟建军却能长期屹立不倒,并以山西首富自居。据传孟建军在临汾地区乃至山西省均根深蒂固,其关系网深不可测,其保护伞能量巨大。希望能调动异地警力办案,否则无法撼动。相关部门见到此举报信后能及时联系举报人,举报人将提供原始凭证等证据及线索,尽快将孟建军所聚拢起来的带有黑社会性质的社会人员及其背后的保护伞,给以严厉打击和查处……

      对于知情人的举报,国家监管部门都是有权威的红头文件和法律规定可以依据的,可是当地个个职能监督机关却敷衍,不作为。使得国家利益和国家资源被孟建军巧取豪夺,再利用其违法所得分流《灰色收入》犒赏保护伞成员。因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非法采矿破坏的价值数额在五万到十万以上的,一般都会被认定(矿产资源破坏罪),如果再存在多次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应该按照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数额累计计算。而被举报人孟建军数年来非法开采煤矿资源,何止百万千万呢?是当地监管部门沉睡不醒,还是违法份子孟建军用坑害国家利益得到的巨额黑金,发挥了疏通保护伞的脉络,真是细思极恐……

      被举报人孟建军多年来之所以能够逃避法律制裁,不停的侵害国家利益,被当地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移交检察院后,没有被依法批捕,反而很快被释放出来,说明违法商人孟建军已经有了他自己构筑的保护伞。也是因为如此,孟建军组成的团伙成员,根本没有把法律放在眼里。要解决这个不良的问题,必须得国家地方执法监督机关履行监督职责。国家机关的存在,是为了维护社会正义,保障国家和公民权益。它们肩负的捍卫法治,打击违法犯罪的重大职责。代表的是国家权威,也是人民的期待。然而,山西临汾蓝宝煤业实际控制人孟建军,做了那么多违法行为,岂能永远逍遥法外。在依法治国的强大政治形式下,当地政法系统,监督管理部门,一定会维护国家利益,保护人民权益,打击违法犯罪分子,这一天终将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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